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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
发布日期:2021-01-25 17:32 浏览次数:

近日,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复查并审定,我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,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

文明单位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,是对单位全面优质发展的综合检验。全国文明单位是由中央统一命名和表彰的先进单位,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。

2020年8月接到复评通知后,院党委高度重视,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复评工作,形成由综合办公室总牵头、相关部门协作的复评工作小组,在各方通力协作和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,在2周内全面完成12大类33个测评指标支撑材料的整理、汇总和上报工作,并顺利通过中央精神文明办复审,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,也是我院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一年。我院将以此次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复查通过为契机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“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,立足浙江水利事业,坚定不移践行“水利工程补短板,水利行业强监督”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,把文明创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,不断巩固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成果,为争创水利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更大贡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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